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七节 投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七节 投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开展投后估值和压力测试。投后估值遵循独立性和专业化原则,客观公允。估值和压力测试结果经复核后报送投资决策机构或其授权机构。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