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七节 投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七节 投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要明确投后管理部门或岗位,对每个投资项目指定专人管理。投后管理部门或岗位定期编制不动产投资后续管理报告。投资决策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定期审议投资后续管理报告,全面掌握项目投资后运营情况、风险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