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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开展不动产投资尽职调查,重点关注以下要素:

拟投资的不动产项目的产权状况、区位状况、管理权状况以及土地使用年限等;

以物权方式投资不动产的,重点关注拟投资标的权证状况、权证限制状况等;

以项目公司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的,重点关注项目公司产权归属、资产抵押、负债状况、经营范围、不动产用途、法律诉讼等;

投资不动产金融产品的,重点关注投资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基础资产的可靠性和充分性,及投资策略和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

其他影响交易安全和保险资金投资安全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