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五节 投资决策 第二十三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2024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节 投资决策 第二十三条 股权项目通过审批后,保险公司要按照投资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条件执行。投资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因素变更的,由投资执行部门或岗位就该重大因素变更是否对投资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作出明确判断,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及时将处理意见上报投资决策机构审批。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