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投资规范 第二十三条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投资规范 第二十三条 保险资金投资企业股权,应当遵守本办法及相关规定,承担社会责任,恪守道德规范,充分保护环境,做负责任的机构投资者。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