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2020年) 十二、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2020年) 十二、 十二、 保险机构自行或受托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除符合衍生品办法规定外,信息系统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国债期货交易管理系统和估值系统稳定高效,且能够满足交易和估值需求; (二) 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国债期货交易的实时监控,各项风险管理指标固化在系统中,并能够及时预警; (三) 能够与合作的交易结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并建立相应的备份通道。 十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