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201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于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