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应当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投资者投资保险资管产品,应当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