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八章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三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跨境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应当符合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 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确保平稳过渡。过渡期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