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申报机构应当对申报的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