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四章 展业行为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展业行为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