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三章 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 第十四条 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 第十四条 保险统计信息可以采用调查表、调查问卷等形式,通过网络系统、传真等方式进行采集和报送。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