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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九十条

第九十条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保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经纪险种;

代缴保险费和交付保险公司的时间;

佣金金额和收取时间;

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的代领时间和交付被保险人的时间;

其他重要业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