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九十条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九十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九十条 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保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经纪险种; 代缴保险费和交付保险公司的时间; 佣金金额和收取时间; 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的代领时间和交付被保险人的时间; 其他重要业务信息。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