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保险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换发许可证:

申请换发许可证前连续6个月没有开展业务的;

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的;

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

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