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09年) 第四章 市场退出 第五十三条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09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市场退出 第五十三条 保险经纪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解散。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