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2018年)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保险经纪业务许可或者申请其他行政许可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批准,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