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五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得增持股票,并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规定的期限、方式等其他要求,降低股票投资比例。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