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保险机构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等金融产品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