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保险机构可投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其他债券。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