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2022年) 第六章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202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信息归档 第三十一条 监管机构应将非现场监管过程中收集的信息资料、形成的工作材料以及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报告等及时归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监管机构应加强非现场监管的信息档案管理,明确档案保管、查询和保密的相关权限。 第三十三条 从事非现场监管的工作人员对非现场监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必要决策程序,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非现场监管信息主要包括: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