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2015年) 第三条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201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保险公司开展下列资金运用活动,应当公开披露风险责任人的相关信息: 备案投资能力; 转移投资能力;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开展境外投资; 变更风险责任人; 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要求确定其他风险责任人。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