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章 提存和备案 第九条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九条 第三章 提存和备案 第九条 保险公司应在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后30个工作日或批准增加注册资本(营运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足额存入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银行。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