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2006年) 13. 分支机构作为费用归属对象时,原则上保险公司应当在整个公司层面上对各险种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进行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作为共同费用按照下述公式分摊到各分支机构: 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2006年) 第1行 13. 分支机构作为费用归属对象时,原则上保险公司应当在整个公司层面上对各险种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进行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作为共同费用按照下述公式分摊到各分支机构: 第1行 分支机构 截止至报告期末车损险滚动36个月分保后已决赔款 报告期末车损险分保后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总体评估的车损险IBNR 13.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