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满足日常会计核算需要,可生成各类财务报表,包括分红保险财务报表、交强险财务报表等;
满足偿付能力评估需要,可生成各类偿付能力报表;
满足财务分析需要;
与单证系统、业务系统、再保系统、精算系统等对接,实现系统间数据自动交换;
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单证管理等内控流程内嵌于信息系统;
总公司可实时查询、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日常会计核算需要,可生成各类财务报表,包括分红保险财务报表、交强险财务报表等;
满足偿付能力评估需要,可生成各类偿付能力报表;
满足财务分析需要;
与单证系统、业务系统、再保系统、精算系统等对接,实现系统间数据自动交换;
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单证管理等内控流程内嵌于信息系统;
总公司可实时查询、管理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
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