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六章 负债管理 第五十八条 保险公司财会工作规范(2012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六章 负债管理 第五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结果,识别保险风险和投资风险,对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险合同负债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投资合同负债区别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内控制度和流程,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