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15年) 四、 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15年) 四、 四、 评价方法 (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负责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行业协会”)负责对… (二) 地方行业协会应将某保险公司在其辖区内的所有分支机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即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地方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省级(计划单列市)分公司进行评价。 (三) 经营评价采用十分制,满分为10分。每项评价指标都有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中保协和地方行业协会根据评分规则,对每项评价指标打分,加总得到保险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得分… (四) 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经营评价指标得分大于等于8分,为A类机构;得分小于8分但大于等于4分的,为B类机构;得分小于4分但大于等于2分的,为C类机构;得分小于2分的…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