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其设立条件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境内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