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六章 保险经营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9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六章 保险经营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