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保险经营 第五十一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三章 保险经营 第五十一条 除本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