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章 保险机构 第五节 向保险公司投资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二章 保险机构 第五节 向保险公司投资 第四十三条 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控股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外,单个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其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保险公司股份总额的20%。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