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2009年) 四、 普查质量要求 (三) 保险公司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2009年) (三) 四、 普查质量要求 (三) 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对中国保监会、各保监局送达的保险机构财务普查表进行认真核对,并完整填写法人单位名称等信息,不得对Excel标准格式和表内数据做改动。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