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因股权转让导致保险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保险公司在向中国保监会提交股权变更审批申请时,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控制权交接计划并说明相关情况。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