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第二节 交易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行为及义务 第二节 交易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遵守《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保监会的规定。 保险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7)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