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条 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债券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 目前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其他评级公司须另行认可。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