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章 投标资格 第六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投标资格 第六条 保险公司原则上应以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加大病保险投标。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