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八章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八章 第八章 服务评价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形成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保险公司应采取年度考核、日常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分支机构开展服务考核工作。 第三十一条 保险行业协会应建立以投保人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大病保险服务测评体系,测评体系应具备定性、定量两方面标准,涵盖基础管理、理赔质量和效率、信息查询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