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依据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做好大病保险档案管理。赔付档案采取纸质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实行“一案一档”方式保存,应建立赔案号和参保人信息等索引方式以便于查阅。 第七章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