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核标准,严格按照当地有关政策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给付,及时将发现的冒名就医、挂床住院、过度医疗等违规问题通报投保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