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可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为被保险人提供咨询、查询服务,接受投诉,切实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