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200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识别、评估和监测以下事项的合规风险:
保险业务行为,包括广告宣传、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保全、反洗钱、客户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
保险资金运用行为,包括担保、融资、投资等;
保险机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以及战略合作等行为;
公司内部管理决策行为和规章制度执行行为;
其他可能引发合规风险的行为。
保险业务行为,包括广告宣传、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保全、反洗钱、客户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
保险资金运用行为,包括担保、融资、投资等;
保险机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以及战略合作等行为;
公司内部管理决策行为和规章制度执行行为;
其他可能引发合规风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