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章 合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合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识别、评估和监测以下事项的合规风险: 业务行为; 财务行为; 资金运用行为; 机构管理行为; 其他可能引发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