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2013年) 第一章 保险公司发展规划管理指引(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发展规划工作,切实发挥发展规划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公司科学发展水平,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发展规划,是指保险公司根据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制定的发展目标、经营战略和保障措施,是公司规划期内经营发展的基本纲领。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保险组织参照执行。 第四条 保险公司发展规划应当具有科学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监管要求,与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情况相匹配。 第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责的发展规划工作机制,完善组织架构,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