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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2024年) (四)

(四) 本制度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修订)申请设立并已获得监管批复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