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2005年) 四、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2005年) 四、 四、 开业验收申请材料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申请中统计和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 负责统计工作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主管统计工作的部门组织结构和人员情况;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部门组织结构和人员情况; (二) 保险统计与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计算机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机制等; (三) 业务、财务系统建设的具体方案,包括业务、财务系统的处理模式、数据集中情况、基本处理流程框架,系统间数据交换关系,各类数据的管理权限等; (四) 总公司出具的关于在分支机构核准开业后的第三个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向保险监管机构报送该分支机构数据的承诺书; (五) 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各类监管数据的详细流程。若数据由总公司统一生成并报送,应说明数据传递、核对的具体流程; (六) 公司的网络架构和软硬件情况,以及公司在网络、软硬件、数据等方面的安全保障策略; (七) 计算机机房建设情况说明,具有独立业务系统的公司要提供地方消防部门出具的机房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六)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