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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

本办法所称上级管理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对拟设立、改建、变更营业场所、撤销的分支机构实际履行管理职能的上一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