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2010年)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与监控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2010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与监控 第四十五条 内部审计的职责。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履行事后检查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应覆盖公司所有主要风险点。审计结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报告,并向同级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反馈,确保内控缺陷及时彻底整改。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分离。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