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具体规则,定期评估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状况,计算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按规定要求报送偿付能力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