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6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再保险公司)(2021年) 第二章 非寿险再保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 第三节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6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再保险公司)(2021年) 第三节 第二章 非寿险再保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 第三节 非寿险再保险业务保费及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 第二十三条 各业务类型的保费及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第二十四条 保费及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MC1–MC13依次为本规则第四条所列举的十三类业务的保费及准备金风险最低资本。 第二十五条 对于同时涵盖多个业务类型的单一再保险合同,应将再保险保费以系统、合理的方法拆分到各个业务类型后再计算最低资本。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