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4号:资本规划(2021年) 第三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4号:资本规划(2021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资本规划的实施和运用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资本规划进行资本补充、资本运用,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应当与资本规划相协调,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未来的资本补充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将资本规划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识别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及时有效地补充资本。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将资本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公司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制定相应的资本管理考核指标,实现资本管理意图的有效传递和全面落实。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资本管理目标和资本需求,对利润分配进行合理规划,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平衡。 第二十七条 因监管要求、经营环境、公司战略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保险公司资本需求、补充和使用情况与资本规划发生重大偏离的,保险公司应当对资本规划进行及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