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4号:保险集团(2008年) 2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4号:保险集团(2008年) 22、 22、 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集团母公司,除按照本规则编报保险集团偿付能力报告外,还应当以自身单独报表为基础编报偿付能力报告。 附则 (3) 目录 附则